麥美娟聯同相關人仕討論政府提交的《醫療儀器的立法建議》
麥美娟聯同工聯會副理事長唐賡堯及美容工會代表許慧鳳,與食衞局副局長陳肇始教授進行會面,討論政府提交的《醫療儀器的立法建議》。
麥美娟認為政府為公眾安全,保障消費者權益,而推行醫療儀器規管是正確的。然而,在進行有關規管時,必須考慮行業發展和從業員權益,絕不能「閉門造車」。
我們建議:
1) 當局在落實相關建議前,應在衞生署成立一個「小組委員會」並邀請包括業內、業外人士的不同持份者加入,以就該20項儀器的「管制分類」,特別是部份有爭議的項目作出深入討論及研究後,才提出新的「管制分類」建議。
2) 針對現時市場上不同機構提供形形色色的儀器操作培訓課程,麥美娟們建議在未來應交由衞生署主理,與職業訓練局合作整合相關課程,根據現時資歷架構認可機制的方式,統一培訓、考核,讓美容從業員明確得知她們的資歷可操作甚麼儀器、不可以操作甚麼儀器,使從業員不必再如今天般無所適從。